一、 主办单位: 天长市体育局天长市足球运动协会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2014年12月—2015年1月 (二)比赛地点:天长市体育中心 三、组队要求: (一)报名人数:每队参赛球员人数不得低于7人,不得超过15人,超出人员不得参加比赛,否则取消球队比赛资格。 (二)参赛球员均要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凡未购买保险球员,取消比赛资格。 (三)参赛球员均要提供姓名、身份证,数码相片。球队队长负责整理信息,提供给足球组委会备案和作为比赛参赛信息。在比赛过程中,没有被备案的球员,禁止上场。 四、竞赛办法: (一)联赛共计8支足球队。(排名不分先后) 1、铜城联队 2、蓝德龙队 3、蓝德虎队 4、秦栏汇普队 5、玉鸿传奇队 6、玉鸿经典队 7、大禹制线队 8、老男孩队 (二)联赛比赛为7人制,每场比赛替换球员5人,但换出场的队员不能再换入场内进行比赛;如换下球员又重新返场参赛,被裁判或他队球员举报,违规球队将0:3判负,比分超过0:3,按照实际比分进行计算。 (三)全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每半场3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为10分钟。裁判可视场上情况进行伤停补时和增减休息时间; (四)上下半场,双方球员均要列队站在场边,接受裁判员对参赛球员足球装备的检查,如发现违规球鞋应立即换掉,否则不允许上场比赛。在比赛中途换穿违规球鞋被发现者,当场红牌罚下,并对其球队扣联赛积分一分。 (五)球鞋以皮面碎丁和布面胶钉为准,严禁任何形式的硬塑钉及钢钉入场;硬塑钉被磨平的足球鞋也禁止入场。 组委会要求每名球员需佩戴护腿板,如果戴不习惯的随个人意愿可以不戴,组委会不做强制要求。 (六)上场比赛队长必须佩带队长袖标,不带者不允许出场比赛。 (七)比赛中禁止球员铲球,如出现一切服从当值裁判的判罚。 (八)在本方禁区内踢任意球,球要出禁区比赛才算开始。在对方禁区踢间接任意球,球应放在离犯规地点最近的禁区线上进行。 (九)开场30分钟后球队仍未到达或人数不足5人,裁判有权裁决其0:3告负。正常联赛期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或比赛人数不足7人的,可于开赛前2天通知组委会并同时判罚0:3告负,如未及时通知或连续2次不参赛,直接取消联赛资格或解除团体会员资格。 (十) 允许无参赛证或处在停赛期球员及其他队成员上场比赛的球队,裁判有权裁决其0:3告负,如果当值裁判未能发现,赛后组委会仍可判其0:3负。 (十一)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大雨、打雷、大雪等)、一律不得延期或拒赛。 (十二)每个参赛球队必须每轮出2名裁判,如果未能按时派出边裁执法,扣联赛积分一分和罚款100元,裁判可以不固定为人员,但以了解足球规则为最佳人选。 (十三)累计黄牌三张,停赛一场;累计红牌一张,停赛一场,如果有恶意犯规,组委会可根据情况对犯规球员及其球队进行追加处罚。累计黄牌或红牌停赛球员,一律在该球队比赛的下一轮次中执行。 (十四)上场球员必须按照赛前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名单,经过裁判核对确认后,否则一律不得参赛。如冒名顶替者,且当值裁判未经发现,赛后被举报,该球员在本赛季余下的比赛中禁止参赛,所在球队本轮判负,并对球队处以200元罚款,全组委会通报批评。 (十五)比赛之前,球员和裁判在内的所有与比赛有关的参与者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饮酒,否则禁止出场。 (十六)半决赛及决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立即进行点球决战 (十七)为净化联赛秩序,充分尊重和保护裁判的合法权益,如遇到场上或场下注册球员指责、干扰、侮辱裁判的不文明行为,组委会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作出相应的处罚并上报足协。 比赛过程中,所有联赛注册球员不得挑衅、侮辱、伤害场上球员,以及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如果出现,当场裁判有权对其作出处罚,且赛后由组委会对其及所在球队进行追加处罚。所有球员或球队2次及以上违反相关规定,由组委会和足协对球员或球队进行处罚直至解除个人或团体会员资格。 (十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及未尽事宜,均由赛事组委会负责或补充。 天长足球联赛组委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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