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栗栗栗栗子球 于 2020-10-10 10:01 编辑
近日,天长法院在该市某街道的配合下,一次性扣划钱某拆迁款70万余元,成功执结钱某作为被执行人在该院6件民间借贷案。 秦某与钱某系朋友关系,钱某因生意周转需要,自2014年起多次向秦某借款,合计24万元。此外,钱某还陆续向赵某、薛某、李某等人借款共计50万余元。秦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将其诉至法院,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钱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秦某等人相继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庞晓东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联系钱某督促其尽快还款。钱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诿,拒绝还款。庞晓东全面查询钱某名下财产,得知钱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即将拆迁,届时会有一笔拆迁款打入钱某账户,当即联系拆迁部门,请求协助执行。 钱某在得知情况后,着手转移财产,将房屋权证转至儿媳名下,企图转移拆迁款,抗拒执行。庞晓东告知钱某,原始房产证登记者为钱某,执行阶段转移房产,钱某涉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罪。于是,将钱某及其儿媳银行账户一并冻结。此后,庞晓东一直关注该笔拆迁款,得知拆迁款到账,立即予以划扣,一次执结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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