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天长法院执行员郭志伟接到被执行人陈某的电话,称已将2万元打到天长法院执行专户,请求将其姓名从 “黑榜”中删除。郭志伟证实后,层报上级法院屏蔽其姓名。 ![]()
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间,陈某的一辆现代牌轿车先后18次在余某处维修,维修费共为2万元,陈某出具欠条一张。余某多次催要,陈某均以各种借口迟迟不肯给钱。余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陈某偿还维修费2万元,得到支持。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余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陈某承诺于2019年8月15日前还清此款,此后陈某却玩起失踪。余某申请恢复执行,郭志伟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榜”并限高。远在云南打工的陈某发现自己出行、住宿处处受限,给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于是主动还款,请求屏蔽其姓名。至此,该案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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