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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空间既是城市实质环境的精华、多元文化的载体,也是独特魅力的源泉。这些公共空间,人人皆有权使用,但它又不属任何私人或商家所有。 公共空间不是“您家”的,而是“大家”的 ![]()
大量车辆侵占人行路道 9月3日上午,市文明办宣传小组来到石梁东路与万寿路交界处,只见10余家售卖电动车,新能源轿车的店铺门口摆放了大量车辆,侵占着人行路道,让原本并不宽敞的人行道变得更加捉襟见肘,给居民们日常出行和停车都带来了不便,引起了市民们的强烈不满。 ![]()
联合执法,暂扣乱停车辆 在发现乱停放侵占公共空间这一现象后,由城管、交警部门组成的联合行动小组,对每家占道经营店铺进行劝说,对不听劝阻的店铺的违规停放车辆予以暂扣。 ![]()
对占道经营店铺进行批评教育 “万家福菜场北门电动车乱停乱放,暂扣三轮电瓶车3辆,江淮新能源门口电动车占道摆放,暂扣四轮电瓶车2辆。”市容管理中队负责人说,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是对石梁东路和万寿路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摆卖、乱堆放等市容市貌突出问题进行劝导和规范,对个别不听劝阻人员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 侵占公共空间,违法违规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侵占公共空间作为经营场所有明确的处罚措施。根据该规定: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秩序事关一个城市的宜居水平和市民福祉,是城市品质、形象、美誉的重要支撑。对公共空间的尊重和维护程度,不仅彰显了公民个人的文明素养,也昭示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良好的城市环境离不开每位市民的努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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