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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各位领导您好,今日看到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工作的新闻,想咨询一下,对于在巡察过程中收缴的犬只是怎么处理的呢,有没有明确的文件,还有就是在发现有不及时清理犬便的行为但并不知道是谁所为,该怎么做。还有就是在巡察过程中对于流浪犬只和猫咪是否有统一处理方式,具体方式是什么,能不能出文件。文明养犬是大家的责任,但不意味这执法部门可以一锅端,请正确执法。
天长市城管局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依据《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实施,负责对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绳)牵引,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未及时清除犬便等具体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整治。属于动态问题,一般现场完成处置,包括批评教育、罚款等。对非即时发现的犬便未清理情况,由环卫保洁完成。整治中,对严重扰民的无主犬只,整治组从创建大局出发,力所能及的进行处置,包括捕获收容等措施。这种情况下,我们会妥善饲养至少3日,谨防犬只实际有主。期间,有主犬只主人可携带有效证件来我局处理;期满后,或有爱犬人士携有效证件领养,或送开发区陆营某处临时收容场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办人:牛冬(综合大队办公室主任电话2382072)
督查2382185.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23号,城管服务热线 7025086、12319 。
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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