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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难法外逍遥 强制腾房来以物抵债 8月13日,天长法院出动10余名干警前往该市某小区,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的商品住房强制腾空,当场以物抵债将该屋交付给申请人。 2013年至2014年间,徐某以企业经营需要资金为由,向申请人邰某先后借款10万、25.23万元,分别出具欠条并约定利息。还款期限到后,邰某多次催要均无果,遂诉至法院,得到法院判决支持,责令徐某偿还本息38.26万元。判决生效后,徐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邰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庞晓东邮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通知徐某到院谈话,敦促其还款,徐某既不申报财产,也不来院,俨然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庞晓东多方查找徐某财产线索,终于发现徐某名下有房产一套,立即予以查封。该院依据邰某的申请,评估、挂网拍卖该房产,第一次流拍。 庞晓东考虑到若第二次降价拍卖,得款不足以偿债,于是与邰某商议以物抵债,得到同意。5月11日,该院依法张贴限期搬离公告,徐某置若罔闻,在该房居住照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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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该院组织人员强制搬迁,期间虽遭徐某妻子阻挠,经庞晓东一番劝说,徐妻不再阻止。经过3个多小时清空,顺利将该房交付给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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