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天长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在如下地点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即日起至2020年7月12日向社会公告,自7月13日起,机动车有相应交通违法行为的,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采集。 一、 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 1、仁和路(天康大道至永福路段) 2、千秋大道客运中心东门路段 3、新河路春晖巷路段 4、张铺镇天王路与天鑫路路段 5、张铺镇复康路 6、杨村镇建设路 7、杨村镇振兴路 8、杨村镇天洋路 二、不系安全带抓拍设备 1、204省道26km+280m卡口(杨村桥南) 2、204省道48km+150m卡口(关塘水泥厂) 3、345国道400km+870m卡口(石梁驰宇集团) 4、天秦线东门出城卡口(扬海驾校) 公安交警提醒:随着道路设施的逐渐完善优化,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的日益增长,相应的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信号也会随着交通状况进行优化调整,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注意认清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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