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追偿权案,申请人王某拿回多扣的工资。 案情回顾
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下称建筑公司)中标该市中医院一工程,将室内粉刷分包给王某,王某又将该工程转包给许某。许某雇佣钱某等人施工。2015年,钱某不慎摔伤,住院治疗。治愈后,钱某诉建筑公司、王某、许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一审、二审判决许某赔偿钱某各项损失13.5万元,王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钱某申请执行,该院扣划建筑公司账户内存款86925元,其中包含王某的劳务费36925元。
2017年,王某提起追偿权诉讼,该院作出判决,确定王某应赔款数额为4.59万元,扣除垫付的医药费1.8万元,实际承担2.79万元。鉴于王某在建筑公司的劳务费被法院全部扣划,建筑公司尚需给付王某劳务费9025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多次催要,建筑公司置之不理,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邮寄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电话告知建筑公司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建筑公司一直未给予答复。法院遂依法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将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黑榜”并限高。迫于执行压力,6月8日,建筑公司给付全部追偿款,该案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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