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花无缺 于 2020-5-23 08:50 编辑
近日,天长公安交警接抖友举报称:“车上有宝宝和老人,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被左侧车道的恶意别车,差点撞到路灯杆上。”
接到举报后,天长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随即进行核查。经过调查,事情经过为:5月12日13时51分许,驾驶人闵某某驾驶皖M0F***牌小轿车沿205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蓝德公司门口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强行变更车道,且变更车道时未开启转向灯,影响了右侧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闵某某的行为虽然未造成交通事故,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规定,闵某某仍然存在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5月20日,天长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二中队已对驾驶人闵某某开具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元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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