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获悉,为补充工作人员,经天长市政府批准,天长市司法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天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市司法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配合,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事项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天长市人事考试网 (http://tianch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8:30至2020年5月2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咨询电话:0550-7770427。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填写“天长市司法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所有岗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28日17:00前可登录天长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5月31日16:30之前,在天长市人事考试网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截止后,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2020年6月1日报考人员可及时登陆天长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6月2日16:30前改报其他岗位。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天长市纪委监委信访室0550-7770000)。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天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天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天长市司法局 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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