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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最高50000,天长这些人获奖励,都有谁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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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3 15: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属地: 安徽省芜湖市
天长市帮扶礼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实施办法

为充分体现全社会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的帮扶和礼遇,切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营造广大市民关心、学习、争当好人模范的浓厚氛围,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帮扶礼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的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帮助、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为天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二、帮扶礼遇对象

全市范围内全国、省、市级道德模范(含提名奖、特奖)、“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先进典型。

三、礼遇方式

1.物质奖励礼遇

获评全国道德模范奖励50000元,获评提名奖奖励30000元;获评安徽省道德模范奖励20000元,获评特别奖、提名奖奖励10000元;获评滁州道德模范奖励5000元,获评特别奖、提名奖奖励3000元;获评天长市道德模范奖励2000元,获评特别奖、提名奖奖励1500元。

获评“中国好人”奖励5000元,“安徽好人”奖励3000元,“滁州好人”奖励1000元,“天长好人”奖励800元。

获评全国“时代楷模”奖励50000元。

对同时获得多种荣誉称号的,以最高荣誉称号为准进行奖励;获得多个同级别荣誉称号的,不重复奖励;对后期获得更高荣誉的,补齐奖励差额部分,不重复奖励。除了获评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含提名奖)、第六届安徽省道德模范(含提名奖)、第六届滁州市道德模范(含提名奖),以及获评2019年11月“安徽好人”、12月“中国好人”和12月“滁州好人”的给予奖金发放,之前获评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不再补发奖励。以后物质奖励的发放,可按年度进行有序发放,其奖金由市财政按照物质奖励礼遇标准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财政局)

2.社会尊崇礼遇

各地、各部门优先推荐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符合条件的优先发展成为党员;优先推选符合条件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各镇街)

3.节庆慰问礼遇

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列为节庆日走访慰问的重点对象,领导同志登门看望。邀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出席重大节庆纪念活动、节会开幕式、大型文艺演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给予200元/的交通和务工补助。(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镇街、滁州高新区)

4.医疗保健礼遇

市内医疗卫生机构可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提供门诊优先就医等医疗服务优先优待政策,获评全国和安徽省道德模范(含提名)“身边好人”以及全囯时代楷模的,凭“好人证”每年在指定医院为其安排一次免费体检;获评滁州市和天长市道德模范(含提名)、“身边好人”的,凭“好人证”每年次在指定医院可分别享受7折和8折的体检套餐优惠,所需体地经费纳入到市年度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5.宣传尊崇礼遇

大力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事迹,开展基层巡演道讲活动。创作一批以各类先进模范为原型的微电老者戏剧、小说、绘画等文艺作品,建设一批好人墙、好人长廊、好人馆,广泛运用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事迹,形成学习、尊崇、争做典型的良好风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融媒体中心、市文旅局、市文联、市城管执法局,各镇街)

6.道德信贷礼遇
实施道德信贷工程,通过小额信贷资金帮助有资金需求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创业致富。(责任单位:市农商银行、市天振融资拒保公司)

四、帮扶方式

1.一次性资金帮扶

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给予2000 - 5000元一次性资金帮扶,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保障困难群体参照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或严重伤残,医疗费支出巨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下岗失业、子女上学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其他特殊困难需要提供帮助的。(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财政局)

2.就学困难帮扶

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本人及其子女在幼儿园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方面给予一定照顾。鼓励全市文明单位对困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本人及子女开展结对助学活动。(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

3.医疗保障帮扶

按规定及时将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享受相应医疗救助待遇。(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

4.最低生活保障帮扶

及时将符合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纳入保障范围。对无基本居住条件且符合公租房住房保障条件的困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优先予以保障,帮助其改善居住条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5.志愿服务帮扶

对生活特别困难、生活无法自理或急需志愿帮扶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各级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要以结对的形式为其提供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各级文明单位)

6.就业创业帮扶

发挥社会保障部门培训优势,组织进行创业培训和岗前技能培训,办理求职登记、就业推荐、择业指导等职业介绍,为困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街)

7.社会组织帮扶

鼓励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积极与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建立长期帮扶联系,定开展捐款捐物等活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联)

8.模范相互帮扶

引导经济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强的道德模范、“身边好入”和时代楷模,采取资金资助、就业帮扶、创业支持等方式,帮扶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五、礼遇帮扶措施的落实

1.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制作并发放好人证,作为享受各项礼遇政策的凭证。

2.各责任单位对照帮扶礼遇工作部署,制定落实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六、动态管理

(一)应尽义务

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在享受帮扶礼遇权利的同时,也需承担相应义务:

1.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2.积极拥护党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带头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3.在工作生活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发扬榜样精神,传承传统美德。

(二)负面清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享受或撤销上述各项帮扶礼遇政策,情节严重的将撤销或报请上级部门撤销其荣誉称号,并追回已亨受的有关帮扶礼遇资金。

1.榜样意识不强,发表不正当言论,产生负面社会影响的;

2.放松道德修养,发生有违道德操守和公序良俗行为的;

3.缺乏正确义利观,利用荣誉称号进行不正当炒作或进行不正当商业牟利的;

4.先进事迹造假、隐瞒严重错误的;

5.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失信的;

6.违反环境保护、民族团结和税务、工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政策法规的;

7.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活动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9.非法离境的;

10.发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11.发生其他不宜保留荣誉称号行为的。


天长市文明委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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