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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动态] 我想回到嬉皮士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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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1 17: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约一亿八千万年前,印度还只是漂浮在古地中海的一座岛屿,约五千万年前,撞上了亚洲板块,产生了世界上最大的山岳地带——喜马拉雅山脉。
喜马拉雅造就了季风,它阻挡了从南方而来的温暖空气,凝结成雨,正是季风,造就了最初的印度文明。
花之谷国家公园(Valley of Flowers National Park)位于印度北阿坎德邦的喜马拉雅山脉,通往花谷的路并不顺畅:先从德里坐火车到恒河圣地赫尔德瓦尔,再转小巴到瑞诗凯诗,从瑞诗凯诗坐上班车,约9小时后到达Joshimath,再乘小巴到Govindghat——这里是前往花谷前最后一个通车的地方,此后你可以选择骑马、徒步甚至直升飞机抵达进入花谷的大本营Ghangaria。一路上有许多背着大包的外国人在徒步,更多的是来朝圣的印度人。
2013年6月,北阿坎德邦爆发了百年来最严重的山洪,情况之惨烈被印度媒体称为“喜马拉雅海啸”。巨大的尖冰和铺天盖地的石块从雪山横冲直撞而下,让上万朝圣者困于山中,上千人死亡,它不仅推倒了赫尔德瓦尔那座高高矗立于恒河边的湿婆像,冲垮了几乎整个Kedarnath小镇,去往花之谷的路和沿途一切设施也被彻底冲毁,直到今年才修好。
第一段徒步路线着实轻松,每隔几百米就有茶馆和餐厅,价格并不比城里贵多少,骑马也不过几十块钱。我看见一个背着吉他的背包客,脑子里清晰浮现出一个词:嬉皮士。我在想不知道有没机会与他攀谈,独自去跟一个英语母语的人聊天,我胆怯。
下午到了大本营,挑了一个看上去人比较多的旅店住下,碰见那位嬉皮士正在跟老板说话,嬉皮士说我没有钱,可以给你弹一首歌来交换住宿吗?老板想都没想就笑了笑说没问题,你还可以跟我们一起吃饭。我觉得我选对了住处。



(花谷的天空)


(花谷大本营)


(嬉皮士和客栈老板)

老板是典型印度人,热情对待每一位住客,店里几个伙计都是当地人,花谷处于中印尼交汇处,当地人长得更像藏人,小伙计看上去只有十几岁,做事麻利,对中国人的到来充满好奇,并对这个中国人每天都要喝热水的奇怪行为颇为不解,以至于只要一见到我,不用我开口,就煞有介事地大喊“Hot water”然后给我端来一杯热水,哭笑不得。
在曾经人迹罕至的几个世纪里,每年冬季,这座迷人的山谷会安静地躺在雪山的怀抱,度过寒冷的冰冻期,在冰雪融化的时刻迸发出新生般的美丽,此时的山谷就像被泼满了各种颜色,数百种花卉争相盛开,随着月份不停变换深浅。终于有一天,大自然屈尊向人类显露了这天堂般的景象——1931年季风时分,登山家、探险家、植物学家Frank Smith偶然间发现了它,撰写了一本名叫《花之谷》的书,向世人展示了这座绚烂夺目的鲜花山谷,令整个世界为之震撼。
当然,当地人一直都知道它的存在,并坚信这是仙女居住的地方。
从大本营出发的路途,无法再借助外界的力量,每一步都要靠自己的双脚。雨季的花谷终日被薄雾笼罩,土地变得潮湿,雪山完全消失在浓云中,遍地鲜花让人无从思索其他事物,此刻的我只想专注于寻找每一株未曾见过的品种。



(被称为喜马拉雅王后的蓝罂粟,随着月份递增会变成玫瑰红色)


(露水草,可用于祛风活络,利湿消肿)


(这种深蓝色的花可以食用,味道酸甜,做餐前开胃小吃最合适不过)

花谷的传说很多,我曾看过一部印度导演的电影,《花之谷》,讲述了一尊印度洋铜兽首因为仰慕英雄,经世修炼化身为名为乌修娜的绝世美女,出现在喜马拉雅群山间一群四处劫掠的强盗的视野中,俘获强盗首领加朗的视线,演绎出一段惊世的爱情故事。命运告诉他们没有未来,他们用尽了一切办法,通过法术偷取别人的运气,用镜子摄取瑜伽师的功力,偷盗先人长生不老的药水,希望能够厮守所爱。花之谷正是二人情爱极致,喝下长生药誓言永远相守之处。
从地图上看,花谷跟西藏阿里地区札达县的距离不过百余公里,一山之隔,景色大相径庭。如非亲眼所见,我绝不会相信,同样是喜马拉雅山麓,同样的海拔高度,几近寸草不生的札达背后,竟藏着这样一座被雪山保护完好的空中花园。
雾气越来越重,重到好像随时都会压下来,我找了一块大石头坐下,放了一首Pink Floyd的《Echoes》,不小心,就忘记了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好像天突然间亮了,我意识到自己的衣服全都湿透,雨已下过,我全然不知。
猛然抬起头,微风吹过,眼前的花竟盛开得像海一样。



回到客栈,等待我的依然是小伙计的笑脸、热水和可口的食物,付钱时小伙计盯着我的钱包一动不动,问我那是中国货币吗,于是我给了他一张一元纸币,伙计如获至宝地拿着它四处炫耀,和店里的几个人聚在一起仔细观看,我想比起什么文具糖果或者其他所谓的小礼物,也许一张少见的纸币作为礼物,他们更兴高采烈。
第二天的行程是去赫姆库德神庙Hemkund Sahib,著名的锡克教神庙。有了前一天的惊艳,这条路显得平淡多了,一路上来自全国各地的锡克教徒一波接一波,沿途大小冰川溪流不断,早晨的晴朗天空转眼被黑云掩盖,随着海拔升高温度极降,雾气压在头顶,能见度越来越低,就在这时,令人震惊的画面突然出现,我竟见到了漫山遍野的雪莲。


(通往赫姆库德神庙的路,大小冰川无数)


(雪莲)

路上又遇到嬉皮士,分了几块饼干给他,然后终于爬到终点。正当我站在原地想着先去看湖还是先去寺庙时,一个姑娘走了过来,指着旁边的房子告诉我,“你可以去那里吃点东西休息一下,是免费的。”我进去拿了碗,打了热乎乎的粥和奶茶,寒气一扫而光。这时一旁也在喝粥的锡克教小哥问我要不要去寺庙,我说当然要去。小哥手拿智能手机,身穿一身名牌,当然也不是什么多好的牌子,不过Nike、Reebok一类,但能穿得起这些的印度人,绝对算得上生活条件还不错的。于是我打趣说你一定是个有钱人,小哥马上严肃回答:“我身上所有的这一切,都是通过我努力工作得来的,我值得拥有它们。”
印度锡克教寺庙会给穷人提供免费食宿,不论众所周知的阿姆利则金庙,还是路边不起眼的小寺庙,锡克教教义鼓励人们要勤劳勇敢团结,要尊重女性,要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得所需的一切,所以每一个锡克教徒,都以努力工作为荣。这就是为什么在印度可以看到无数印度教和穆斯林乞丐,却几乎看不到锡克教乞丐。
小哥还有一个朋友,两人一起来这里朝圣,他们带我进入寺庙内部,然后一同下山。下山的路因为下雨变得十分泥泞湿滑,小哥不断提醒我要走在路内侧,要慢点走,他说他在路上遇到我,就要对我的安全负责。途中遇到一对老年夫妇,两位小哥就自然担当起搀扶工作,轮流扶老人下山。
原本可以两小时走完的下坡路,我们用了五小时才走回大本营。这五小时让我对锡克教从陌生到充满好感,此后只要遇到带着各色头巾的锡克教徒,就会有一种莫名安全感。
小哥留我一起吃晚饭,可我只想回去睡觉,于是相互告别。第二天早晨,雾气轻薄了许多,蓝天若隐若现,跟客栈老板和伙计们告别,背上包独自踏上了离开的路。
下山路上再次碰到嬉皮士,我终于开口问他,你是一名真正的嬉皮士吗,他笑了笑,说也许吧。他说他喜欢六七十年代的音乐,我想起自己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疯狂迷恋着那个年代,不仅仅是音乐,我看了很多很多的纪录片,翻看了很多很多的资料,搜集了无数张图片,甚至在淘宝找寻与那时相似的服饰,我想回去几十年前,过一种爱与和平的生活。可惜我的英文水平不足以跟他聊Summer of love,更不可能聊那种生活,只好说我非常喜欢Grateful Dead乐队,而花之谷里漫山的鲜花,云间的雪峰,偶尔见到的有些破败的小屋以及眼前这位背着琴四处流浪的嬉皮士,变得真的有那么一点点像那个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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