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街道王某某寻衅滋事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现年68岁,天长市千秋街道人。其信访诉求经过信访三级终结,在有关部门明确告知其信访诉求不合理的情况下,其仍不断采取进京赴省的走访形式进行上访,经释法明理、批评教育后,其依然多次越级信访和恶意投诉,并以访施压、以访牟利,严重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王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2022年8月29日被我市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信访人表达诉求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程序提出,做到依法、理性信访。无理上访、恶意重复信访以及任何形式的非访、缠访、闹访、扰序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人的相关信息将被永久记录,直接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政审,从而影响子女入党、征兵、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等。 在此提醒广大信访群众,要以案为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合理合法表达信访诉求,任何跨越法律底线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天长市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工作专班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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