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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市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办学质量,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天长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中共天长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18年天长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幼儿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四)具有适应幼儿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六)报考岗位要求其他条件(具备其中1条即可):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6月26日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天长先锋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9日—7月13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在天长市教育体育局五楼党员活动室(乘坐6或8路公交车)。逾期不得补报。 2.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 3.报考人员网上下载填写《天长市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签署诚信承诺意见。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4.报考人员按岗位分组报名,每人限报一组岗位。报考同组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少数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天长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组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组别,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于2018年7月16日改报其他组别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进入面试的缴纳面试费用每人80元。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报考人员务必于2018年7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天长市教育体育局五楼人事与师资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答。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场分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科卷面分值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为专科层次幼师岗位专业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为专科层次幼儿类教育学和心理学。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2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8:00—09:30 《专业基础知识》 上午:10:00—11:30 《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场分卷)。 笔试地点设在天长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天长先锋网站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8年7月26日工作时间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天长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如与原公布笔试成绩有变动,将在网站上公示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笔试成绩为《专业基础知识》(占60%)、《教育学》(占20%)、《心理学》(占20%)的合成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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