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长法院采用灵活执行措施,通过以车抵债的方式,顺利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办理了交接手续。 2019年2月1日,夏某以发放工人工资为由,向陈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期限两个月。夏某自愿以名下别克牌轿车作为抵押,并将车和该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给了陈某。双方约定,到期未还款,陈某有权处理车辆。但此后,夏某仅支付部分利息,本金及剩余利息始终未付。 夏某表示,其名下车辆一直由陈某使用,且多次发生交通违章,陈某应该支付相应损失,双方各执一词。多次催要无果后,陈某向天长法院提起诉讼,获判决支持,但判决生效后,夏某依旧未偿还任何欠款,陈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对夏某名下的别克牌轿车进行了查封。考虑该车一直由陈某使用,为尽早真正化解纠纷,执行法官多次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以车抵债”的和解协议,执行法官将该车予以解封,当场交付给陈某,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以物抵债的方式有利于尽快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降低被执行人因评估、拍卖带来的费用成本,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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