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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医保参保单位、各参保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针对我市周边江苏地区新冠疫情严峻形势,在全力保障好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医保服务需求的同时,减少经办大厅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服务相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遇政策和业务办理问题的,可先行致电医保中心进行咨询,电话号码:96355,也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 “皖事通”手机APP等进行查询和办理。
二、推迟医保报销业务。对符合报销政策的医疗费用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造成延误的,可以在疫情结束后再办理报销手续。
三、执行慢病长处方规定。执行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患者的门诊长处方规定,将原来的一个月一次取药量放宽到3个月。
四、对符合转诊转院手续的,确需转往市外就诊的参保患者,可以在市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医保办直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对符合申请门慢、门特的参保人员由经办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受理登记,参保人员无需再到医保中心申请。
五、参保人员确需前往医保窗口办理业务的,请主动佩戴好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天长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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