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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嚣张!天长一男子拒不配合调查还暴力妨碍公务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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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09: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属地: 安徽省
      近日,天长市公安局快速办理一起妨害执行公务案,为基层一线执法民警正身提气!
近日,滁州天长秦栏镇一男子在民警执行公务期间使用殴打、拉扯等多种手段进行阻挠,致处警民警、辅警身体多处抓伤。天长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严肃办理此案,涉嫌暴力妨碍公务的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拒不配合调查 暴力妨碍公务
      7月22日中午,秦栏派出所接“110”指令:秦栏镇秦关路某店铺内有人赌博。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该地为一沿街店铺,外间是卖羊绒衫,里面隔间却放置了四张麻将机,其中两张麻将机上有人正在赌博。民警随即采取行动,将参赌人员带至所内谈话,并依法对赌具进行扣押。然而,就在扣押过程中,店主的丈夫占某闻讯赶来,通过拉扯、殴打等各种手段阻挠民警执行公务,并导致民警、辅警的身体多处被抓破。
      启动维权机制 依法调查取证
      案发后,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苏骏高度重视,并委托党委委员、法制大队大队长王丽群同志第一时间赶到秦栏派出所,慰问在执法过程中受伤的同志。同时,针对占某这一系列嚣张行为,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督察、法制、刑侦、治安等部门快速介入本案,依法展开取证调查工作。7月23日凌晨,占某因涉嫌妨碍公务被天长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

      维护执法权威 暴力抗法零容忍
      保护人民警察依法履职,依法打击妨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行为,我国已有多条法律作出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存在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等五种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要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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