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被执行人沈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来天长法院参加调解,被执行立案法官一眼认出,与执行法官确认身份后,将其逮个正着。沈某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给付了全部案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刘某从事广告牌制作,应沈某要求,为其制作广告,费用7000元。后经刘某多次催要,沈某于2020年10月13日出具借条一张,此后便在无下文。无奈,刘某诉至法院,得到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沈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多次通知沈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沈某一直无动于衷。执行法官对沈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查控,发现沈某银行账户有存款5000元,遂予以扣划,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时,执行法官通过案管系统发现沈某在该院尚有其他案件正在调解,便联系执行立案法官,请他给予沈某特别“关照”,一旦看到沈某的踪迹,立即通知他。当天,沈某因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该院需调解,便来到诉讼服中心,孰不知,一进门就已被早有准备的执行立案法官“盯”上。执行法官接到消息后当即前往调解现场将其带离。 执行法官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最终,沈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给付余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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