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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我市33项民生工程之一: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 实施部门:天长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0550-7770407 实施内容:1、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对具有我市农村户口的老年人、残疾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给予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供养标准:2016年,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财政补助标准为:分散供养3600元/人/年,集中供养5390元/人/年。 申请流程: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镇(城市社区)提出书面申请。镇(城市社区)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市民政部门,市民政部门依据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批。 2、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管理,逐步提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水平,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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