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如下地点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向社会通告,自5月1日起,机动车有相应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采集。 一、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1、天长市铜城镇人民路 2、天长市新街镇飞龙路采集行为:违反禁止停车标线 二、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 1、天长市仁和镇G345与振兴路交口 采集行为:违反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三、交通治超卡点抓拍设备 1、天长市天汊路治超卡点(G345线404K+920) 2、天长市天铜路治超卡点(S204线27K+600) 3、天长市天冶路治超卡点(S204线46K+800) 4、天长市仁金路治超卡点 (X083线头墩村) 5、天长市天郑路治超卡点(X073线十营村) 6、天长市石大路治超卡点(X078线蔡河村) 7、天长市郑四路治超卡点(X081线老山村) 8、天长市官庄入治超卡点 (新S204线K0+190M上行) 9、天长市官庄出治超卡点 (新S204线K1+420M下行) 10、天长市宏大村治超卡点 (新S204线K25+100M上行) 11、天长市双庙村治超卡点 (新S204线K26+500M下行) 12、天长市郑庄入治超卡点 (新S204线K55+100M上行) 13、天长市郑庄出治超卡点 (新S204线K57+00M下行) 采集行为: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污损号牌、未悬挂号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提醒:随着道路设施的完善优化,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的日益增长,相应的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信号也会随着交通状况进行优化调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认清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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