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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进行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单位给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1400元的补贴。
问: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和求职创业补贴的政策是怎样的?
答:(一)就业补贴。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二)创业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三)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校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中的六类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标准:每人1500元。
问: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答: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返乡创业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3000元就业奖励。
问:高校毕业生改派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持身份证、原报到证、《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如无原就业单位和新签单位同意印章的须提供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材料、与新单位签约的证明材料)到安徽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问: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政策有哪些?
答:基层特定岗位是指政府通过投资开发、购买岗位等方式,采取劳动合同制管理模式,吸纳毕业两年内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等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定岗位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类岗位、社区党务工作岗位、基层司法岗位、基层民政岗位、基层工会岗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基层特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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