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华网长沙8月8日电(记者张晶)闹得沸沸扬扬的沅江市混凝土行业乱象,曾得到不少领导的重视和批示,不少媒体也进行了多次现场釆访曝光,揭露真相。(经济日报报道:《取缔一家违法企业为啥这么难》,《执法对违法的“无奈”》;新华网报道: 《湖南沅江混凝土行业利益纷争何时休?》)
历时三年,当地混凝土行业之间的争斗为什么不仅没有平息,反呈愈演愈烈之势,原本简单的经济现象演化为一场侵权与维权、抗法与执法的生死较量。导致这场争斗的真正原因和推手是谁?当地某些政府部门干部充当的角色耐人寻味。
突然修改行业规划成为这场争斗的导火索。2013年8月,沅江市政府制定了《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规划》,规定城区只能有2家生产企业。“建工”、“建设”两家混凝土公司,被纳入规划并得到政府的支持,这两家公司投产后,设计产能远超过市场需求,达产率仅21%。在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下,仅隔一年时间,沅江市政府修改规划,把原来限定的2家增加到3家,同兴公司进入规划,随即引发原有2家公司的不满和与同兴公司的抗衡,并指责政府调规严重背离实际,三家混凝土公司的争斗由此拉开序幕。
实际上,早在2013年7月2日,同兴公司的项目在未获取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情况动工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所建建筑为违法建筑。8月23日,沅江市政府牵头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限令同兴公司停工建设。到2014年8月,同兴公司进行选址搬迁。沅江市国土资源局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同兴公司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于2014年8月1日在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塞南湖村地段平整土地,建混凝土搅拌生产线,违法占地面积共26734.9平方米。
然而,在铁定的违法事实前,当地政府部门却一直对违法企业同兴公司莫奈其何。在这里,法律成了儿戏,政府部门声势浩大的联合执法雷声大、雨点小。
同兴公司没有取得生产混凝土的资质,属违法企业、典型的黑站,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沅江市国土、环保、住建、规划等职能部门多次进行执法查处,市政府也曾两次对同兴公司组织了联合执法行动,但是,每次执法均未有结果。正因为如此,导致违法企业同兴公司混凝土源源不断进入沅江市场。
2014年3月,沅江市政府办一位领导带着上百人的队伍上门执法,竟被同兴公司拿出的一本工商登记执照给挡了回来,理由竟是:我们有工商登记,不违法!然后,执法队伍就此收兵,同兴公司依然进行生产。有资料显示,至2014年11月25日前,同兴公司已非法销售混凝土约4万方。益阳市政府法制办调查指出:沅江市在对同兴公司的查处中,存在打击不力、取缔不到位的问题,个别部门甚至还存在边打击边许可的错误做法。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实际上,在违法企业同兴公司刚刚出现时,就有一些部门的干部充当了“放行者”的角色,调查显示,沅江市至少有四名“副局长”为违法企业开了“绿灯”。
2013年8月21日,沅江市纪委和沅江市检察院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涉及的规划、发改、环保、工商和国土等部门进行调查。
联合调查组认为,“同兴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动工建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动工建设;其所建建筑为违法建筑。同兴公司应对所造成损失负主要责任。”
联合调查组指出相关部门在搅拌站项目上马及建设过程中,分别负有不同程度责任。规划局副局长汪某某违反程序指示工作人员制作设计图;规划局副局长阳某某未严格把关导致规划局在环评过程中在《公众参与调查表》上签署“同意按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的意见并盖章。发改局副局长肖某某把关不严在项目备案中未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环保局副局长彭某某参加了船舶制造产业园核心区控制性详规专家评审会,却未能把握会议精神,导致环保局受理了混凝土搅拌项目的环境审批申请。联合调查组建议,“建议对以上相关部门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予以问责。”
违法企业为何难以取缔,关键在于部分干部乱作为、不作为。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必须解决党员干部中“乱作为”和“不作为”问题,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中央因此三令五申,要强化正风肃纪,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对这些乱作为、不作为的干部,必须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对其不正确行为严肃处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