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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15年,最后一笔执行款终于到位,新年开了个好头,更高兴的是让双方当事人再次成为朋友。”执行法官郭志伟边整理卷宗边说道。1月8日,天长法院三任执行法官接力,申请人李某拿到了最后一笔执行款0.5万元。
马某、魏某、李某三人为朋友关系。2005年,马某、魏某向李某借款12万余元,出具借条一张,约定月息1分。后来,李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得到该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两任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马某、魏某履行还款义务,两被执行人表示每月仅有养老金可用来还债,遂依法予以冻结、扣划。经调查,马某、魏某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案终本执行。
郭志伟接案后,了解到该案本金已全部扣划,仅剩部分利息未到位,于是通知双方当事人来院调解。郭志伟劝说李某“钱长情更长,珍惜朋友关系”,最终说服李某愿意降利。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马某二人当场给付0.5万元,余息李某自愿放弃,三人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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