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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一早,天长法院执行法官驱车赶往张铺镇,为患病的耿某送去9000元执行款。耿某激动地接过执行款,连连道谢。
2015年8月30日,被执行人赵某因做生意缺少资金,向耿某借款2.6万元并出具欠条一张。经再三催促,赵某还款0.6万元,尚欠2万元。无奈,耿某诉至法院,得到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赵某仍拒绝履行,耿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赵某长期不在天长,执行法官遂电联赵某督促还款,赵某一直以无钱可还为由拒不还款。后经查,赵某每年有粮补2000多元到账,执行法官遂每年按时将其扣划。后经结算,尚欠9000元。清明节期间,执行法官得到赵某回家的线索,当即在来安回天长的半路将其拦截、拘传到院。到院后,执行法官释理明法,说明实际情况,赵某当场给付9000元。
执行法官考虑到耿某重病在身,行动不便,其老伴年岁已高,无银行卡等账户,决定上门送去执行款。于是出现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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