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规范城区的行车秩序,以及防止行人乱窜马路,还有机动车在道路中央随意调头的现象发生,去年,交管部门对市区的大部分路段设立了隔离护栏。 然而记者从市交管部门了解到,2015年9月份至今,全市发生撞损交通护栏80多起,平均3—4天就会发生一起车辆撞损护栏事故。开车撞坏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不少司机认为不算什么大事,没有报警就开车离开了。其实这也是交通逃逸案件的一种。近日,我市一司机就因撞坏交通隔离护栏逃逸被交警部门查获,不但要面临 200——2000元的罚款,而且因为驾驶证记分12分,需要重新参加驾驶证申领理论考试。 记者了解到,6月28日早晨7时许,交警在天康大道巡逻时发现,路中央的一大段隔离护栏倒在路面,同时护栏上有被车撞过的痕迹,但是在现场没有看见肇事车辆的踪影,根据经验判断肇事车辆应该已经逃逸。 随后,交警对事故现场及周边沿线的道路监控进行逐一排查。不久,交警就锁定了一辆黑色宝马小车有肇事嫌疑。经调查,肇事司机为魏某。6月28日4时,他驾车在天康大道由西向东行驶,左转弯时由于车速较快,车头撞到了中央隔离护栏。当时,觉得夜深人静,没人看见,交警也不一定能够查的出来,他没有报警就开车直接离开了。 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陶再兴告诉记者: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按照法律的规定,不但要面临一次性记12分,200——2000元的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对于一次性记12分的,还需要参加7天的理论学习和科目一的考试,同时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自己也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原本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理赔解决的事故,魏某因为一念之差招来了严厉的处罚。记者从市交管部门了解到,2015年9月份至今,全市发生撞损交通护栏80多起,损失约8万多元。主要原因是车少速度快、熬夜疲劳驾驶以及酒驾等。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现在,“天眼”遍布了全市各条道路,一走了之的肇事驾驶员,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驾驶员发生此类事故后,要及时报警,等待公安民警处理,切不可逃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