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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天长市坚持实行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认真做好优待评定工作。今年该市共评定优待对象787户,优待总款792.09万元。其中义务兵家庭(二年)454户,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为13000元,优待金592.4万元,其他重点优抚对象优待333户,优待金199.69万元。
在优待评定过程中,该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由各镇(街道办)实行民主评议,按优待比例评出生活相对困难的优抚对象,列入优待并将拟享受优待金人员情况张榜公示7天。义务兵优待金将在“八一”建军节之前由该市财政部门安排打卡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由所在镇(街道办)12月底前一次性或分午秋两季打卡发放,足额兑现到户。目前,该市已按规定奖励2016年在部队立功受奖人员44人1.65万元,激发了他们扎根军营建功立业、为家乡人民争光的热情。
来源: 滁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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