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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违反廉洁纪律行为2人
天长市仁和集镇雷庄村党支部书记崇健。为给村里谋求利益,公款送礼、公款吃请花费0.49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长市仁和集镇陶庄村党总支书记彭明林。利用外出培训机会,用公款0.12万元组织12名人员进入旅游景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涉及违反工作纪律行为3人
天长市仁和集镇南尖回民村党总支副书记、文书刁天聪。利用其父的名义虚报套取粮食综合补贴款10.65万元用于村级各项费用支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长市仁和集镇南尖回民村党总支书记胡中海。为村集体谋利,公款购买价值0.25万元的螃蟹送礼,并对村集体违规套取粮食综合补贴资金10万元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长市仁和集镇界牌社区民兵营长潘祖林。未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擅自对低保户违规并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突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要紧紧扭住巡察移交问题整改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加快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核进度,该处理的及时处理,该问责的及时问责,持续释放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防线、抗拒诱惑、守住底线。中共滁州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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