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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两名被执行人张某明、张某龙因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天长法院司法拘留,刚送进拘留所,两人态度秒变,表示愿意给钱。在给付现金10万元,余款25.97万元与夏某等11名农民工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后,才被释放。
张某明、张某龙系包工头,夏某等11名农民工一直在两人手下从事芡实打捞工作。2018年10月,夏某等11人跟随两人至江西等处打捞芡实,2019年1月,经结算,两人累计欠11名农民工工资款35.97万元,分别出具了欠条。夏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将两人诉至法院,得到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两人仍未履行义务,夏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与两被执行人联系,督促其尽快给钱,但两被执行人一直以工资款未算清为由拒绝支付。由于两被执行人一直在外工作,案件搁浅。当天,执行法官接到举报,称两名被执行返乡过年,正在龙集、湖滨老家,立即带人前往,将两人拘传。两被执行人仍表示无钱可还。鉴于两人无还款诚意,该院决定对两人司法拘留。刚进拘留所,两被执行人态度秒变,表示愿意给钱。两人与11名农民工达成协议,约定张某明还款23.98万元,张某龙还款11.99万元,张某明当场给付10万元后,余款两人表示将在2022年6月1日前一次性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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