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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传统的元宵节。对于一般人来说,是看花灯、猜灯谜、吃元宵的日子,被执行人袁某却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元宵节在拘留所度过。
自2016年1月8日起,某照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照明公司)给袁某提供路灯及路灯配件销售,2019年3月1日,双方对账,袁某累欠货款41.05万元,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袁某分文未付,照明公司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得到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袁某一直未履行,照明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长期在贵州工作的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袁某拒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义务。因袁某长期在外,又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搁浅。当日一早,执行法官得知袁某返乡,正在老家过年,当即前往秦栏镇袁某家中,将其拘传。谈话后,鉴于袁某无还款诚意,该院依法将其送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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