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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十年之后,我终于拿到全部借款!” 申请执行人王某激动地说。12月28日,在天长法院两任执行法官的接力下,王某拿到了最后一笔执行款。
2010年,被执行人刁某因经营需要向王某借款6.8万元,约定刁某当年6月20日前还3万元,剩余3.8万元于次年8月还完,利息按年利率8厘计算。第一期借款到期后,刁某拒绝还款。王某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协议生效后,刁某在还款1万元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2013年5月,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第一任执行法官依法冻结刁某银行账户,纳入失信、限高。经走访得知,刁某每年都有几千元的粮补,遂依法予以冻结、扣划。由于找不到刁某、查不到财产,经王某同意,该案以终本结案。之后,第一任执行法官因工作需要调离执行岗位,第二任接任,多次查找刁某下落和财产线索,均无果。
刁某上失信后处处受限,被逼无奈,当天,来到法院当场给付余款1.41万元,该案款全部执结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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