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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鉴于被执行人马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天长法院依法将其司法拘留15日。
马某因家装需要,在薛某处定购一组集体橱柜及电器,薛某如约提供并安装成功。2020年1月,双方经结算,马某欠货款2.38万元,出具欠条一张,承诺两个月内还清。还款期到后,薛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经该院诉前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协议生效后,马某出尔反尔,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接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向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并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纳入失信、限高,敦促其还款。马某口头答应还钱,却未见实施。12月21日,承办法官接到举报,称发现马某,考虑当天是冬至,当地有祭祖习俗,当日按兵不动。第二天一早,承办法官带人前往马某工作的地方,将其拘传到院。鉴于其毫无还款诚意,依法将其送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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