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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依法对你司法拘留15日。” 12月9日,天长法院执行法官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后,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送拘。
胡某从事口罩生产经营工作,经人介绍得知李某从事熔喷布销售工作,两人互加微信好友商议熔喷布买卖的具体细节。2020年5月3日,胡某从李某处购买熔喷布10吨,先支付定金50万元。后因厂家原因,李某未发货,交易失败。李某退还了20万元,并出具《承诺书》,承诺余款于5月20日前给付。退款时间到后,李某未归还。胡某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庭审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某于2020年8月底前一次性付清。协议达成后,李某却“翻脸不认账”,拒不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经网查,李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已被抵押,银行账户仅有少量资金,执行法官依法冻结李某银行账户,将其纳入失信“黑榜”并限高。当天,执行法官传唤李某来院,督促其还款,李某置若罔闻。鉴于其毫无还款诚意,执行法官依法将其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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