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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栗栗栗栗子球 于 2020-12-19 09:15 编辑
生病需要红包慰问、逛街需要男友买单......谁曾想,235次转账的对象,网上热恋“姑娘”,竟是个小伙子!近日,天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查明,2020年3月至9月间,“00后”小伙李某通过网络游戏结识被害人张某,后二人添加支付宝、微信等好友。期间,李某假冒女性身份,并取得张某信任,继而与其建立恋爱关系。此后,多次以生病、逛街购物等为由骗取张某钱财。半年时间内,张某先后通过支付宝、微信账户转账235次,共计30488.03元,上述钱财被李某用于日常消费挥霍。案发后,李某主动退还全部钱款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据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随着网络交流日趋便捷化,网络骗子也开始泛滥,他们的惯用手法是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来谋取利益,对受害人投其所好,满足感情需求,在取得信任后,就以各种借口开始行骗。素未谋面或相识后经常要钱的,几乎都是骗子。“网恋可以,但务必谨慎,在不了解对方真实底细前,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捂好“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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