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有序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52号)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天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我市目的地社区(村)、单位(企业)或酒店报备,如实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社区(村)报备电话可关注“天长发布”公众号,或拨打市疫防办电话7331398咨询。
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厅、文化场馆、休闲娱乐等公共场所和室内密闭场所,要落实好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规范佩戴口罩、测温、通风、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引导群众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防护。
三、严格落实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个人防护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四、广大市民到市区核酸采样小屋进行核酸检测混检一律免费。采样小屋分布和服务时间可关注“天长发布”公众号,或拨打市疫防办电话7331398咨询。
五、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六、来(返)天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对瞒报、谎报行程轨迹等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欢迎社会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550—7021467。
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