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电梯时被电梯关在里面,手机没带。按电梯报警警铃也没有人接听,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市民陈女士将他被关电梯的经历向执法人员哭诉道。 ![]()
“电梯已成为广大居市民朋友们出行的必经工具,虽然电梯每年都有定期检验,每月也有两次维保,但是电梯属于电气化产品,出现故障也是不可避免的”该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董剑超解释道,“但是,当有人不慎关在电梯内时,可以拨打救援电话或通过电梯内报警警铃向外界求助。” 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市民不慎被关在电梯内时,电梯警铃却失效的状况。这多是电梯使用单位未对电梯按时检修导致报警警铃故障,或者保安室没有人值岗造成的。根据《安徽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未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24小时有效应答紧急呼救的,处500元罚款”。有了罚条,但在执法中因案件办理流程复杂,我局而从未下达过相关处罚。天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股与法制股创新工作思路,依照简易处罚程序设计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学习公安机关治理车辆违章的简易化处罚流程,将电梯使用单位的违法行为印成格式化的模板派发给各辖区市管所,大大简化了办案流程,激发了各所办理电梯警铃不畅案件的积极性。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通过简化办案流程,执法机构将进一步增加办理案件的积极性。通过对电梯使用单位的行政执法,使他们更好地对电梯安全开展检查和维护,保障市民朋友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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