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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天长法院执结一民间借贷案,被执行人焦某售卖第一批稻谷后,主动缴纳1万元执行款,余款与申请人达成分期给付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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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2017年,焦某以生意周转急需资金为由,向郑某借款8万元,约定分期还款。还款期到,焦某仅还款0.75万元,余款一直未还。郑某诉至法院,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焦某仍拒不履行,郑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传唤焦某到院谈话,均遭拒,于是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纳入失信“黑榜”并限高。10月22日,承办法官接到举报,称发现焦某在江苏仪征市某村承包了几百亩农田,正忙收割稻谷,立即带人赶往。焦某远远看见法院警车,连忙从稻田旁树林逃走,最终找人未果。郑某提出扣押稻谷的要求,承办法官考虑若此时扣押,会引起农户恐慌,否决了该建议。 第二天,承办法官电话联系焦某,焦某称昨天逃跑是害怕拘留,耽误收割,表示愿意还钱,苦于现在欠债多,希望分期还款。承办法官了解实情后,秉持“保民生”理念,积极做郑某工作,得到郑某理解。最终,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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