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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一网民为泄愤恶意发帖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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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05: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本帖最后由 生活567 于 2015-3-20 15:07 编辑

一网民为泄愤恶意发帖被警告

一个网民为了泄私愤,在网上恶意发了个内容不真实的帖子,结果,受到了警方的治安警告。3月19日下午,市公安局炳辉派出所民警王午生讲述了这场引发网络热议的闹剧。
3月12日中午,与往常一样,市公安局车驾管考试中心开始驾照路考,其中,26岁的女考生洪某(化名)已经是第三次参加路考了,由于心里紧张,加上技术还不熟练,一上车,就因为没有按照考官的指示停车和压线,相继挂了科。当时,洪某没有反思自己的技术不过关,反而把考官的严格要求误解成了故意刁难,于是,迁怒于考官。
40岁的万某(化名,石梁镇人)是洪某的丈夫,妻子路考时,万某就在附近等候。听说妻子这回又挂了科,而且是考官故意刁难所致,“护妻心切”的万某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偏听偏信了妻子的话,并采取过激行为,用自家的轿车故意拦截在考试车辆的前面,当场导致一名无辜的考生挂科,严重干扰了驾考工作的正常进行。对此,考官主动下车,上前询问此车为何故意拦截考试车辆时,那辆轿车开开停停,最后,驶离了现场。考官便回到考试车上,驾车追上了那辆拦截考试车的轿车,询问司机为何拦截正在考试的车辆?万某当场指责并辱骂了考官。考官见万某出口伤人,便不再理会,离开了现场,回到考场,继续参加路考。
考官离开后,万某夫妻俩来到了考试中心,声称“讨要说法”,拒不听从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的解释和劝告,继续纠缠,考试中心的工作人员当即报了警。
就在市公安局炳辉派出所民警介入调查时,3月13日,洪某的丈夫万某在我市某论坛上发了个帖子,为妻子洪某驾考挂科喊冤叫屈,指名道姓地指责考试中心、考官和处警的炳辉派出所民警,认为没有给考官送礼,考官就故意刁难考生;还说炳辉派出所民警不问真相,袒护考官。帖子的内容严重失实,言辞过激。这个帖子发出后,还被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在微信里和QQ群里转发,许多不知实情的网民恶意跟帖、点评,指责、抨击考试中心、考官本人和处警的派出所民警,万某还跟帖附和,煽风点火,引发网民的热议,也惊动了市网宣办,网宣办的领导要求市公安局主动跟帖或发帖回应,澄清事实真相,平息事端。
万某这个不实的帖子,直接导致了被万某指责的考试中心负责人、考官本人和炳辉派出所民警的声誉受到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3月19日早晨,市公安局炳辉派出所所长凌兴中接受采访时说,鉴于这场闹剧引发了网络热议,3月17日下午,凌兴中亲自向万某、洪某夫妇宣传了相关法律,说明了事实真相,指出了夫妻俩的言行是过激的、错误的、涉嫌违法的。涉事考官和考试中心负责人也当面澄清了事实。万某、洪某夫妇对洪某挂科的原因不再有争议,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理解了考试中心和考官对考生的严格要求是对考生和社会公共安全负责的、是无可厚非的法定的履职行为。万某终于低下了头,当面向考试中心负责人、考官本人和炳辉派出所民警鞠躬、道歉,分别写下了“道歉书”。
随后,万某将网上那个不实的、带有攻击性的帖子删除。3月18日凌晨2时15分,万某在论坛上发了一个长长的道歉帖,向网站、网民和相关涉事人员道了歉。
鉴于万某认错态度诚恳,市公安局依法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万某治安警告的处罚。
3月19日下午,名誉受损的值日考官接受采访时委屈地说:那个带有攻击性的帖子,通过论坛、微信等方式,大肆传播,在社会上形成了热议,给公安机关以及我本人和我的家人、亲友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现在,既然他承认了错误,又写下了道歉书,公安机关也给了他治安警告的处罚,我就暂时原谅他,但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我还想说一句,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有些人在网上肆意乱喷,必将自吞苦果。不过,我不希望这样的闹剧再次发生!……


【附两条有关帖子的链接】




http://www.tcren.cn/thread-961048-1-1.html


http://www.tcren.cn/thread-961048-1-1.html


2#
发表于 2015-3-20 08:34 | 只看该作者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路考考了三次了都没过,应该反思自己啊,勤加练习啊,怎么能怪考官{:soso_e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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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09:08 | 只看该作者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新浪花 发表于 2015-3-20 08:48
那家伙  信誓旦旦呢,是在川河桥那装饰城开店的吧

楼主是搞侦探工作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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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09:44 | 只看该作者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技术没有过关就不要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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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7 16:38 | 只看该作者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就不能让她过。过了也是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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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7 16:38 | 只看该作者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就不能让她过。过了也是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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