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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作者:韩玉惠
一个拨错的电话巧遇一个贪财的无知青年,从而引发一起诈骗案。
2012年底,天长生意人董某在江苏邳县做生意时认识了单某,因错记对方手机号码,在让单某帮其介绍生意时,错打该号码给了娄某。娄某顿起贪念,借机冒充单某与董某保持电话联系。2013年1月的一天,娄某发短信给董某向其借款3万元,董某遂向其提供的账号汇款;娄某初尝好处,于该年春节期间又冒充单某骗取董某放在沛县车站附近宾馆里的苏烟2条、洋河天之蓝白酒1箱。
2013年5月,董某到沛县找到单某,才知道把手机号码记错,被人骗了钱财,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年7月25日,娄某被抓获归案。
近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娄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庭审中,娄某痛哭流涕,后悔自己因一时贪念而获牢狱之灾,确实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作为家中唯一劳动力,请求法官从轻处罚,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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