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微信联系嫖客,商谈嫖资,并在出租屋内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日前,凤阳县公安局刘府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深入排摸,并经过一个多礼拜蹲守,成功端掉一个卖淫嫖娼窝点,行政拘留3人。 2月初,刘府派出所民警在进村入户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取时,有群众反映,在刘府镇陈桥加油站附近住着一名外地中年妇女,经常有一些中老年男人到其住处找她,可能存在从事卖淫嫖娼的行为。经过调查,民警发现位于加油站南侧有两间平房,租住的是一名蚌埠籍中年妇女,名叫刘某,50岁左右。刘某无正当职业,且行踪不定,有时一连几天都看不到其在出租屋内,与其交往的多是一些在周边工地上务工的外地男子。刘府派出所随即安排便衣民警在附近守候,然而,一连多日都未发现刘某回出租屋。 3月21日上午9时许,负责守候的民警发现刘某从外面回到出租屋内,大约半小时后,一名中年男子径直朝刘某租住的平房走去。当其走到平房门口时,在向四周观望一番后迅速进入房间,随即房门被关上。“有情况!”负责守候的民警迅速开展行动,将已脱掉衣服,正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刘某及男子抓获。 经审查,男子名叫周某,45岁,重庆人,现在西泉镇一窑厂务工。刘某、周某对从事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正当民警准备对刘某、周某开展调查时,突然刘某手机收到一条微信,点开一看,竟然是另一名男子和刘某商谈嫖娼一事,并称马上就到刘某住处。民警迅速赶过去,把已在刘某出租屋门口等候的男子控制。男子名叫段某,54岁,河北人,现在某水泥厂建筑工地务工。据段某交代,头一天晚上其和刘某在微信上事先约好,当天中午在刘某的出租房内从事卖淫嫖娼活动。 目前,刘某、周某某、段某某3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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