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安徽各地陆续进入高温季,不少地区出现高于35摄氏度的天气。比如像天长这两天出现38摄氏度的高温天气,全国有安徽省在内的大多数省份已制定高温津贴标准,但发放名目、标准等差异很大。天长一些中小企业的高温津贴仍是“纸上清凉”,有的企业违规以防暑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据了解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到8月份,共3个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在落实高温津贴保障劳动者“清凉钱”的同时,还应该注重落实国家关于高温作业时间等相关规定,给予劳动者“清凉权”,从根本上减少高温作业对劳动者的伤害。
那么请问相关部门,作为天长的一名劳动者,那么从事露天岗位和高温作业的人是否享有高温津贴?天长的高温津贴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天长在何时才能发放高温津贴?(我想不会是在寒天把?)这些高温津贴标准是否应该向社会公开透明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