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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猪肉
7月17日上午,市公安局汊涧派出所民警调处了一出闹剧,两个女人当众打架的原因,竟然是为了2两猪肉!
7月17日8点多钟,少妇小莉来到汊涧镇农贸市场买菜,在大琴家的肉摊前,看到排骨不错,就说:“大姐,给我剁30块钱的排骨”。
大琴手起刀落,劈下两根排骨,咔咔咔,几刀一剁,两根排骨就剁成了小块,麻利地打包一称,28块6毛,大琴又切了一块猪肉,放了上去,再称,32块!
小莉说:“多了,我要不了这么多”。
大琴拿起刀,从那块肉上切下了一小块肉,一称,2两,7毛钱1两,2两1块4,加上排骨28块6毛,正好30块钱。
这时候,小莉不乐意了,随口说:“你家的肉是不是卖不掉啊?你搭给我这么一小块肉,叫我回家这么弄啊?我不买了!”。
大琴也生气了:“排骨都给你剁好了,你讲不要了,那不行,你不能走!”,说着,油乎乎的大手一把拽住了小莉的裙子。于是,两个女人就争吵、拉扯起来。围观的顾客和卖肉的人一看,不好,肉摊上到处都有刀,万一一时冲动,动起了刀子,那就糟了!于是,一位好心人掏出手机,拨打了“110”。
接到“110”的指令后,市公安局汊涧派出所民警孙春阳、郭伟杰立即赶到了现场,及时制止了两个女人的纠缠。了解了情况后,再看看两个女人吵得满脸通红、浑身汗如雨下的样子,不禁一笑:“这么个大热的天,就为了2两猪肉又吵又闹的,值得吗?”。
随后,民警孙春阳首先指出了大琴的不对:“人家来买排骨,你不应该另外再搭售2两肉给人家”。
民警郭伟杰也对小莉说:“买卖是自愿的,你不能强买,她也不能强卖。不过,你讲买30块钱的排骨,人家也给你剁好了,你却不要了,这在道理上就不好讲。其实,搭给你2两肉,不就是1块4毛钱的事情嘛!”。
听民警这么一说,围观的群众也你一言我一语的劝解起来。
这时候,卖肉的大琴先跌软了:“今天是我不对,我不应该搭那2两肉给你,对不起啊,小妹妹!”。
小莉一听这话,也不好意思了,连忙说:“我也有不对的地方,说话不应该那么铳、那么难听”,说完,丢下30块钱,回头朝着民警嫣然一笑,拎着排骨和肉,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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