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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 “滁州市市民文化乐园”形象标识征集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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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17: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建设市民文化乐园是我市加强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创新,2014年,我市在琅琊区、南谯区、市开发区3个社区开展试点,对社区现有文化场所进行改建、扩建,方便社区居民参与文化活动,探索创新城市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管用”体制机制。主要任务是把市民文化乐园建成开展文体活动、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精神文明、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载体,打造成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平台、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满足市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精神家园、富有滁州特色的文化品牌。
  为进一步丰富内涵、形成特色,展示形象、提升品牌,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滁州市市民文化乐园”形象标识。
    一、征集内容
  “滁州市市民文化乐园”形象标识(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25日截止(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三、作品要求
  1.突出“滁州市市民文化乐园”名称涵义特征,体现滁州地域文化特色。
  2.构思新颖,简洁明快,色彩协调,便于识别,易于理解;有独特的创意,较强的艺术性和可辨性。
  3.适用于建筑、海报、会议等多种用途。
  四、投稿要求
  1.投稿同时提交正本和副本两种,正本包括设计图纸、彩色效果图、设计说明;副本包括设计图纸、彩色效果图、设计说明和作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通讯地址。电子版要求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打印版要求三份,彩色打印稿一份,黑白打印稿二份,其中黑白打印稿需注明坐标、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2.创意和设计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阐述设计理念及作品内涵。
  五、评选及奖励
  设录用奖1个、入围奖2个。录用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元,入围作品奖励人民币500元。奖励税金、来稿邮寄费及作品制作费等相关费用由作者承担。
    六、相关说明
    1.投稿作品请注明正本、副本。正本中不得出现作者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副本中请写明作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通讯地址。单位投稿请在作品背面或另纸注明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法人代表及相关业务范畴和相关业绩。投稿请注明“滁州市市民文化乐园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2.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序良俗。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保证第三人不会主张任何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设计作品一经入围和录用,著作权归滁州市市民文化乐园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享有,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使用等,设计者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使用。
    4.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存备份。
    5.相关资料可在滁州市文广新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征集结果将通过滁州市文广新局网站公示。
    6.滁州市民文化乐园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留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请寄滁州市文广新局,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邮编:239000;联系人:王玉荣 俞大伟;联系电话:0550-3216119;电子信箱:cz_swk@126.com
  
       
                      滁州市民文化乐园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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