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法官,我现在在山东,着急坐动车回家,但火车站的工作人员说我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定不了票。我马让我老婆去法院还钱,请求法院将我从黑名单删除。”近日,天长法院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这样一个电话,这个电话是“失踪”的被执行人李某打来的。
2014年年初,被执行人李某承包了一处旧房翻新工程,随后,便将该工程土木工程转包给了申请人刘某,约定工程款为5800元。工程完工后,李某在给付了900元后,余款便一直拖欠,刘某便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令李某偿还4900元工程款。判决生效后,刘某多次催要,但李某拒不支付,刘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发现李某长年在外打工,逢年过节回家也跟执行法官玩“躲猫猫”,通过银行查询也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去年,该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日,李某回家购票时,被告知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而无法购票,便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立即还款,请求法院将自己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在接到电话不到一个小时,李某的老婆便来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该院不断加大惩戒力度,把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作为一项有力措施,迫使老赖主动履行义务。据悉,“江淮风暴”开展以来,该院共有42名失信被执行人因信用惩戒而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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