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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一把野火把农妇烧进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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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2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属地: 安徽省 /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一把野火把农妇烧进了拘留所

2018年12月11日下午,因为无意中的一把“野火”,居然把冶山镇的农妇郑某兰“烧”进了拘留所。
11月2日15时41分,110指令:冶山镇一处稻田着火了。市公安局冶山派出所民警钱旭、方宏明带领兼职消防队员俞清、王先科、陈梓富立即赶到现场,和村民们一道,奋战了半个小时,终于将大火扑灭。随后,民警对火情进行了全面的调查。
原来,村民郑某兰家承包地的田埂上长满了较深的杂草,为了方便种油菜,11月2日15时许,郑某兰用捡来的打火机点燃了田埂上的杂草,没想到,火借风势,风助火威,大火迅速蔓延到村民洪某家的水稻田,导致火烧连营,结果,已经成熟的水稻被一面就地烧毁,过火面积为4.64亩。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被烧毁的水稻价值6600余元。
火灾发生时,郑某兰夫妇积极参与扑救。事后,郑某兰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但是,经过派出所和当地镇村干部的多次调解,郑某兰夫妇以家庭贫困为由,没有赔偿洪某的损失。
12月6日,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2项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35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依法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郑某兰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12月12日下午,冶山派出所所长倪新兵介绍说,12月11日下午,违法行为人郑某兰被关进滁州市拘留所时,居然十分开心!民警问她为什么这么高兴?她笑着说:“吃了3天牢饭,我就不用赔偿他家的钱了,派出所的人也不会再找我的麻烦了”。民警明确地告诉郑某兰:“不要心存侥幸,受害人会通过诉讼的途径,继续依法向你索要赔偿的”。一听这话,笑眯眯的郑某兰陡然脸色阴沉,沮丧地自言自语道:“做梦也没有想到,无意中放了一把野火,不仅被你们关进了大牢,出去以后,还要我赔钱啊?!”……

被拘留的郑某兰.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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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2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属地: 江苏省南京市
火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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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2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属地: 江苏省南京市
过火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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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2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属地: 江苏省南京市
必须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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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3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把人家粮食烧的了,居然不想赔钱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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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3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没门,受害人会起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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