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天长法院通过对三名被执行人采取失信惩戒、法律告知等措施,促使达成和解协议,顺利执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2018年1月,张某与一化工公司签订了《厂房屋顶搭建协议》,后将该工程交给陈某施工。陈某雇佣李某从事钢结构工程安装。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墙体倒塌,导致李某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住院治疗。李某出院后,因赔偿事宜谈不拢,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陈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7.3万元,张某、化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三名被告一直未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网查,未发现三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也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于是将三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同时传唤陈某、张某及化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卢某到法院谈话,告知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 三名被执行人考虑到纳入失信,对出行、工程承包、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主动与李某协商,达成了分割赔偿协议:陈某承担赔偿金3.6万,化工公司承担0.5万元,剩余的由张某承担。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来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