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8日,正值南方过“小年”,天长法院利用被执行人返乡团圆的有利时机,跨省出击,到南京市,成功将一名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徐某抓获。鉴于徐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该院依法将其司法拘留。 2015年年底至2016年7月,天长某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贸易公司)向天长市某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机械公司)采购了立杆、横杆、冲压刀片等产品,累计货款225.9万元。期间,贸易公司偿还了部分货款,还剩76.3万元货款迟迟未支付。2018年1月,机械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贸易公司偿还余款,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贸易公司仍未履行,机械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芦加保多次通过网查,除划扣贸易公司账户上存款8000多元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芦加保到贸易公司的工商注册地进行查询,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是租赁的,租赁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徐某(系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续租,该公司实际已停业。徐某为躲避执行,居无定所,法院无法查其下落。 当天,芦加保接到举报,称徐某可能会在过“小年”晚上回其父母家中吃饭。晚上7点多钟,芦加保带人赶往江苏省南京市徐某父母的住处,将正在吃饭的徐某逮个正着。鉴于徐某无还款诚意,法院依法将其送拘。当执行干警返程回家,时针已指到24点...... 来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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