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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刑事拘留30人!天长警方打掉4个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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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5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属地: 安徽省 /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本帖最后由 美丽心情 于 2021-3-5 09:53 编辑

      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然后转卖赚钱,这种无本万利的“躺赢”方式,可能会让你身陷囹圄后悔不已

      自全国“断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天长市公安局持续加大对非法贩卖、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截止目前,共打掉4个开贩卡团伙,抓获涉案人员39名,其中刑事拘留30人,取保候审5人,签订承诺书4人,2月份上报惩戒人员26人,打击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案例一:陈某某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陈某某与佘某某系朋友,2020年10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听佘某某介绍称:合肥的人需要收购银行卡用作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洗钱的工具。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遂从犯罪嫌疑人唐某、董某、张某等人处以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收买十余套银行卡及U盾,并以1500元至2500元出售给犯罪团伙,被后者用于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陈某某从中牟利1.1万余元。目前,相关人员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深挖侦查中。

      案例二 :许某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犯罪嫌疑人许某通过手机软件“抖音”认识一个缅甸人,许某介绍翟某至缅甸一家洗钱公司上班,专门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2020年8月,犯罪嫌疑人陶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自己的三张农业银行卡及U盾通过快递邮寄给翟某,三张银行卡被诈骗集团作为收款、转账账户使用。

      其中,刘某为谋取利益,又从犯罪嫌疑人徐某、王某、张某等人处以1000元至2500元不等的价格收买银行卡,并出售给许某、陶某等人,许某、陶某等人再加价出售,涉案所有银行卡均被用于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目前,相关人员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深挖侦查中。

      什么是“断卡行动”?

    “断卡行动”是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联席办布署的一次为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行动。

    “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等;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会用来实施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对公账户或者第三方支付账户流转,难以追踪和打击。

      警方提醒

      请广大市民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拒绝出售、转让、出租、分租和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及电话卡。因为你卖出的手机卡、银行卡通常会流入非法渠道,最后极有可能成为电诈、网赌等违法犯罪团伙用来隐匿身份的通信通道和洗钱的资金通道。

      而持卡者本人也会5年内只保留一张银行卡和一张手机卡,五年内不给办理新的银行卡、手机卡,不给使用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不给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给在ATM机上办理业务,只能在柜面办理现金业务,个人征信上也会留有污点,不能办理车贷、房贷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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