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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镇便西村书记程天佑、主任李明岐、文书吴德俊伙同中介机构,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36万多元,予以“私分”;张铺镇财政所副所长聂仪龙挪用公款279万元;杨村镇综合执法分局副局长唐带生在抽调到市房屋征收办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索取和收受他人贿赂……市纪委对上述人员均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日前,天长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12起侵害群众利益、贪赃枉法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这是我市重心下移“拍苍蝇”,清除“微腐败”的一个缩影。
我市围绕基层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套取骗取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2015年以来群众反映的有关涉农惠农资金和办理群众事务问题线索全面“大起底”。紧盯重点领域和人员,把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及会计等工作人员作为监督重点,集中查处其中的违纪违规问题。2015年至今年7月底,全市立查案件269起,其中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97起,占73.2%,给予党纪处分173人,起到了“问责一个、通报一起、警醒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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