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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刚刚公布!天长中小学暑假时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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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8 0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属地: 安徽省
本帖最后由 香草静宁 于 2021-6-18 10:01 编辑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学校: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暑假,现将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有关暑假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假期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时间从7月1日开始,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从7月11日开始。根据学期工作安排,各中小学要做好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一年级秋季学期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高二、高三年级秋季学期8月22日报到,8月23日正式上课。幼儿园暑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二、工作部署
1.精心做好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工作总结。要做好假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关爱活动。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一重大主题,广泛开展“校园读书创作”“圆梦蒲公英”“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教育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2.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幼儿园)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确保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各地要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教育,让学生熟记“六不”。学校要严格假期值班保卫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正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学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途径,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汛期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遵纪守法等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避免意外伤害。
3.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
放假前,各地各校要利用班会、国旗下讲话、家长会等形式,以学生溺水事故的惨痛案例,对学生及家长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让学生清楚私自下水的极端危险性,教育学生吸取教训,珍惜生命,不能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学校每周五放学前要通过班级QQ群、微信家长群等坚持向家长至少发送一条防溺水安全提示信息。暑假期间,各学校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暑期学生安全教育重点工作,提醒家长切实履行法定监护人责任,对子女要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告诫学生不到不安全的场所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得独自游泳,不到危险的水库、水域等地游玩,教育学生发现险情要互相提醒、劝止、报告,要学会自护、自救方法。
4.做好家校共育工作。
学校(幼儿园)要以家委会、家长学校为依托,加强家校沟通,指导学生制定假期学习和生活计划。假期学科书面作业应适量精炼,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综合实践活动等拓展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确保学生有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家长要督促孩子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严控电子游戏和上网时间,预防沉迷网络,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构建和谐家庭环境。
5.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依法控辍保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采取“一人一策”措施,做到控辍保学精准化。要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努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6.着力推进“五项管理”。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等“五项管理”精神,把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坚持“刚性约束”和“柔性管理”相结合,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新学期各地各校“五项管理”要全部落地,营造落实“五项管理”的浓厚氛围,年底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各校要适时将调整学生心理状态作为新学期升学教育的重要内容,让学生尽快适应新环境,要组织收看新学期“开学第一课”,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布置新学期第一节主题班会课。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学习国家、省、市减负精神,认真做好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分析工作,切实承担起减负责任。学校、家庭要重视中小学生劳动教育,通过家校互动,让中小学生在劳动实践中学会劳动、热爱劳动。
2.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市、区)教体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暑假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集中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不得将校舍租借给社会机构举办补习班、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补习班、培训班。
各县(市、区)暑假时间如有调整,可结合本地实际拿出具体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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