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加强对摩托车和三轮、四轮电动车的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长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开展无牌摩托车和非标、无牌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整治时间:2021年11月5日起。 2. 整治对象:上道路行驶的无牌摩托车和非标、无牌三轮、四轮电动车。 3. 整治措施:依法路面扣留、街面拖移,并处罚款、记分、拘留等。 4. 注意事项: (1) 摩托车和三轮、四轮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范畴,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号牌、交强险等; (2) 整治期间,请随身携带好驾驶证、行驶证、保险标志等手续,以备随时检查。 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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